3月22日,辽宁省农机局长暨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会召开后,锦州市农机局张志军局长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传达省局会议精神,布置2012年上半年补贴计划,并针对补贴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和辽宁省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辽农机【2012】8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做好第一批补贴工作。
二是补贴范围及机具种类为列入《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
三是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落到实处。
张局长强调,农机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的一项重要举措,农机部门通过农机补贴要真正让广大购机户得到实惠,要为农民致富、农业增收做出农机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