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岛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创历史新高,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
2009年,青岛市农机局争取购机补贴资金达到49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0万元、市级资金1900万元,比去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68.9%,创历史最高水平。目前,全部完成购置补贴任务,补贴机具全部到位,进入资金结算收尾阶段。全年实际完成补贴资金4899.865万元,受益农户5571户,补贴购置机具6242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748台(套)、免耕播种机348台、65马力以上拖拉机641台、手扶拖拉机2664台、田园管理机300台、大棚卷帘机909台、花生收获机317台、其它机械315台,畜牧机械补贴101.035万元。
二、农机购置补贴的主要做法
(一)完善《补贴目录》。下发《青岛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将政策宣传到户。按照程序制定并下发了《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2009年进入《补贴目录》的生产企业有150家的692种产品,比上年增加了92家企业和424个品种。
(二)实施政策倾斜。实施“三个倾斜”:一是向玉米收获机械倾斜,42.8%的购机补贴资金补贴玉米收获机械;二是向保护性耕作机具倾斜,市级补贴资金对单独购买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机补贴比例达到40%;三是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机械,按照40%进行补贴。
(三)严格操作规范。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阳光操作,公正对待企业,公平对待农民。推行购置补贴合同“四联单”,分别由购机者、农机销售单位和两级农机主管部门持有,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确保补贴机具及时到位。
(四)搞好协调服务。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搞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引导企业生产出质量更好、性能更优、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为购机者提供了从选择生产厂家和机型、办理申报、签订合同、交款提货、办理牌证、售后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并协调销售商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五)监管督察到位。青岛市各级农机部门纪检机构实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公开举报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20多名机关干部,组派5个检查指导组,从报名、购机、装机和用机等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全程监督,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三、农机购置补贴取得的成效
(一)拉动了农村内需。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的比例为购机总价款的30%,即用30%的财政补贴资金,拉动了农民70%的投入。2009年,拉动农民投入资金1.1亿元,购机总额达到1.59亿元。
(二)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2009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719万千瓦,全市农业机械总值43.8亿元,均比上年增长3%。大型机械、配套机具、复式多功能机械等持续快速发展,花生、果蔬、薯类等经济作物机械化进一步加快,促进了大农业发展。
(三)提升了农机化水平。2009年底,青岛市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9%。在小麦生产已经实现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玉米机收率达到58%,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
(四)促进了农民增收。2009年,全市实现农机经营总收入35.7亿元,为全市农民人均增收793元。其中,全市仅夏秋两季就组织1万多台农业机械开展跨区作业,为机手增加收入2.12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