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沈阳市农机生产安全,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2012年一季度全省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机维修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沈阳市开展农机质量监管工作。
重点对全市春耕备耕生产机械、水稻插秧机、玉米播种机、耕整地机械、大型拖拉机等开展维修质量监管工作,特别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加强质量监管。
一、加强农机质量宣传和培训工作
抓住“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春耕备耕生产时机,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农村集市等多种渠道,采取现场咨询、发放材料、专题讲座等形式,搞好农机质量宣传。通过短训班等形式,对农机手、农机户开展培训,让农民了解农机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
二、加强农机维修监管工作
结合冬季农机检修工作,对农机维修网点进行一次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其维修人员、维修设备、场地、配件质量及管理规范等符合有关规定。落实农机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切实保障农机检修质量。
三、开展农机补贴机具质量大检查
为确保农机补贴工作良性运行,保证补贴产品质量。沈阳市将开展农机补贴机具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地产农机产品质量和补贴产品经销商实施“三包”等服务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