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为抚顺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内设机构,于2011年3月30日经抚顺市编委批复成立。人员编制12人,是正科级部门。
2011年6月,为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常规化工作,市农委同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联合下发《抚顺市关于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县区农机(发)部门要把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件行政工作大事来抓,充分认识农机质量安全工作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协调各相关方面的关系,争取得到上级机关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体系建设工作,并依法开展工作。同时强调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和顺城区要在2011年底前要挂牌成立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并开展工作,东洲区、望花区、开发区和新抚区要指派专人和分管领导负责农机质量监管工作。
通过半年多的协调与沟通,新宾县、抚顺县分别由本县编委批复调整农机管理中心内设机构成立农机质量监管管理站,清原县由清原农机推广站负责此项工作。目前抚顺市各县区农机质量监管部门人员已按编制情况落实,明确了职责分工,标志着抚顺市农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已经全部完成,为今后全面开展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农机化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迈出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