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2012年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甘肃省今年拟开展两个方面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创新试点,目的在于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堵塞各种可能的漏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方案》确定在白银市开展资金结算级次下放试点,在玉门市、高台县、通渭县、灵台县、环县等五县市开展农户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试点。
结算级次下放试点的主要思路是:资金结算由目前的省级结算下放到市级结算,由市级农机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后,报市级财政部门复审通过后,向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或生产企业核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农户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试点的主要思路是:变现有间接补贴为直接补贴,补贴资金直接下达试点县区,由取得补贴资格的农民以市场价全额购机,凭发票、身份证明、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及农机部门核实的证明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直接将机具补贴款存入农户所持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
省上要求试点市县必须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各试点市县需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报省农牧厅、财政厅审定后实施。
(信息来源:
甘肃省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