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1422家企业的8401个产品入选。
《目录》的制定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包括企业自愿申报、省级推荐、专家初审和综合审议、网上公示和公布公告等步骤。与《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相比:一是进一步限定产品种类,提高国家推广目录权威性。结合《农业机械分类》标准,按照国家推广目录要求产品使用量大、推广面积广、地区通用性强的原则,经专家研究将耕整地机械等10大类产品的中88个品目列入国家推广目录,品目数由原来的44小类240个品目缩小到31个小类88个品目。二是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部分产品申报要求。在去年公开拖拉机等12种农业机械产品性能和推广范围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今年公开产品性能和推广范围要求的产品数增加到39个,比去年增加27个,继续对油耗、噪声、安全等性能指标要求予以明确,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公平公正。三是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推广,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申报指南》中规定了“尚不具备实行推广鉴定条件的新产品申报时须提供的材料要求”等,鼓励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四是进一步提高门槛,促进农机质量提升。《目录》适当提高了“门槛”,主要是对申报企业的资质、规模和产品获得鉴定证书的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申报企业原则上应是规模以上企业,获得的推广鉴定证书应是部级鉴定证书,以达到促进提升产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扶优扶强的目的。
《目录》的制定和公布,对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支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推广农业新技术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附件:《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信息来源:
12-03-01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