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机质量监管站关于《2012年辽宁省农机维修质量监管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营口市农机质量监管站开始着手筹备我市农机维修质量监管工作。
一、做好春、秋两季专项活动
春耕备耕期间和夏秋季节,各地农机质量监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农机维修质量监管, 2月—4月底春耕备耕期间集中开展一次以保证春播作业机械及机具维修质量为重点的市场整治活动,确保春耕工作顺利进行;7月初—9月底开展夏秋季专项活动,保证秋收生产作业正常进行。
二、做好日常农机质量监管工作
1、加强对违反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许可规定的检查;
2、加强对农机维修企业保持能力和水平的监督检查;
3、加强对违反农业机械维修禁止行为的检查。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充分宣传国家有关农机维修的政策法规,增强农机维修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加强与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合作,大力推动农机维修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保证农机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资格满足法规要求。
4、加强对农机产品“三包”责任规定的贯彻情况检查
各级农机质量监管部门要对承担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的修理者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包修义务的情况加强督导检查,特别是国家补贴机具包修情况。要督促修理者保持常用维修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尤其是农忙季节应当有及时排除农机产品故障的能力和措施。督导他们积极开展上门修理和电话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农机用户关于修理的查询和修理质量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