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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启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申报考评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21 【字体:

为扎实做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整体工作水平,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申报考评办法》,明确了示范窗口创建的工作要求和申报考评标准。

开展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有利于推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增强监理服务意识,改进监理工作作风,提高监理业务水平,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从三个方面对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了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开展,负责对各地推荐的示范窗口创建单位和示范岗位标兵进行审核、抽查、公示和表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示范窗口创建单位和示范岗位标兵进行考评、推荐、有关申报材料的报送及投诉的处理等。

二是明确考评方式及内容。参加创建活动的范围包括所有直接面向广大农民机手,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单位和个人。考评工作按照自评申报、地市推荐、省级复评、农业部抽查审定的程序进行。各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严格对照考评标准的具体要求,考评示范窗口的组织管理水平、窗口服务质量、装备建设情况、创先争优效果;考评示范岗位标兵的政治思想、示范作用、创新形式、履职表现。

三是明确创建数量及考评时间安排。农业部每年创建100个左右的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200名左右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分配指标将根据各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成效进行年度调整,对落实政策措施不力、提高“三率”不力、治理违规发放牌证不力、报告事故不力的省份,适当减少示范窗口指标;对工作成绩突出、有重大贡献的省份,适当增加相应指标。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每年1月份,进行申报和推荐;每年3月份,进行省级复评(2012年的相关材料于4月底报送);每年4月,进行部级审定。农业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示范窗口、示范岗位标兵进行审核、抽查,并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中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上公示7天后,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最终名单。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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