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沈阳市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不断加快,农业机械化已经成为当前农业生产的主角和亮点。这一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对沈阳市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优化了全市农机装备结构。2004年-2011年,8年间国家、省、市累计用于农机补贴资金达4亿多元,补贴各类农机具累计到6.4万台(套)。全市农机总动力达312.8万千瓦,比政策实施前的2003年增长近1.8倍。大中型拖拉机67973台,水稻插秧机3894台,玉米收866台,均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2、提升了农机作业水平,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机购置补贴对于提升全市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作用十分明显。到2011年年底,全市水稻机播面积由5%提高到25%,机收由8%提高到70%。玉米机收达到25%。这些进步标志着我市重点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取得了重大突破。
3、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在农机补贴政策推动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得以广泛应用,促进了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了农业节本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好局面。据预测仅以水稻机播、机收为例,仅机播可省种、省工、省肥等增收366元,机收环节可增收130元,两项合计可增收496元。
4、农机专业合作社有了新发展。目前沈阳市有农机专业合作社240家,其中:固定资产达100万元以上的98家,200万元以上的37家,300万元以上的19家。为了进一步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除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优先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外,今年我市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的水稻育插秧机械、水稻收获机械在国家补贴30%的基础上,再给予10%的累加补贴;对符合我市以奖代补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市级财政再按其2011年购买水稻育秧机械、水稻插秧机械、水稻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金额的5%给予以奖代补。通过政策倾斜,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快速地增加了我市水稻插秧机械、水稻收获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的保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