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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明令不得要求农机生产企业申报补贴产品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10 【字体:

针对近日个别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求企业申报补贴产品或要求提供价格等信息资料的现象,本网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为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的作用,防止地方保护和权力寻租现象,今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在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明确,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不再制定补贴产品目录。一览表中不再注明补贴机具的具体生产厂家和产品型号,所有已进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农民可从中自主选机购机。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称,个别地方出现的要求企业申报补贴产品或要求提供价格等信息资料的做法与农业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规定不符,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已经对个别地方的错误做法予以制止。国家支持推广产品目录(2012-2014年)将于近期发往各地,农机产品名称、基本配置及非通用类产品的销售省份等信息,均可从该目录中获得,各地不得再要求企业重复申报。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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