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抚顺市农机中心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做好服务三农、农民维权尖兵,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原则,通过四项措施促进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执法行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农机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推动。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规范执法为重点,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执法队伍,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强监督举报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健全完善农机质量监督举报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岗位、任务和工作纪律,并实行绩效考核,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纪律性,确保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日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大力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抓好农机质量监管执法人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政治理论、综合法律法规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业务知识为重点,注重增强执法办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切实提高农机质量监管站全员执法能力,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创新服务,文明执法。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执法效能。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塑造农机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