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2011年,山东省着力从投诉网络建设、信息化管理、快速处理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对农机投诉的处理水平。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按照“健全市级、强化县级,推进乡镇一级”的工作思路,积极与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联系督促成立投诉监管机构,在2010年基础上,新增1个市级、6个县(市、区)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管机构,一个组织机构较健全、分布面广的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强化信息化管理。全面启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农机投诉处理过程全程监督、信息自动化管理。
三是建立快速处理机制。讨论通过《山东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协作配合,打破区域限制,为农民提供快捷有效服务。
截至目前,全省有市级农机投诉分站17个,县(市、区)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管机构116个,72个县(市、区)单独设置机构,全省县级以上农机质量投诉监管机构在职人员达到351人。2011年,受理、处理农机投诉案件25起,共涉及11个生产企业的14个产品型号,比2010年同期减少35.9%,结案23起,处结率92.0%。涉案金额16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3万元。其中收获类产品投诉16起,较2010年同期减少33.3%;动力机械投诉共7起,较2010年同期减少54.5%。产品质量性能、适应性、发动机和零配件质量、农机与农艺不协调以及消费者使用不当等问题依然是质量投诉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