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各级农机部门齐心协力,通过完善机制、规范实施等做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购机补贴任务,进一步推进了全省农机化事业向前发展,让农民满意、企业欢迎、政府放心。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7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增长18.5%。为加快补贴实施进度,4个月内安排4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于10月中旬在全国率先完成全年中央资金结算,共补贴机具17万台(套),受益农户近13万户,拉动地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共计19.95亿元。在政策拉动下,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达到62.5%,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农机总动力达到5577.58万千瓦,同比提高3.1%。全省农机工业加快发展,农机生产企业达100余家,涌现出安徽江淮重工、安徽长江、安徽天时等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机生产企业。
为保证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不走样,最大程度发挥其带动引导作用,安徽省农机局不断制定和完善购机补贴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任务,以完善的机制保证购置补贴工作规范,以规范的工作保证政策实施到位。同时,简化了购机补贴申请和结算中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如将每份申请表、资金结算表分别报送财政盖章改为制定汇总表报财政盖章等,方便了企业结算。
安徽省农机局还通过各类相关文件的出台,从制度上保障补贴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如与各市签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制定了《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办法》,组建6个督查组,常年对17个市购机补贴工作分片包干进行督查;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的通知》,制定了《安徽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将整治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治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在今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安徽省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保重点压范围”的方式,实行了相对普惠制试点,承认农民先购机的现实,允许农民为了生产而先购机后申请。通过试点实验,解决了购机补贴政策启动晚影响农民购机开展农业生产的矛盾,方便了企业组织产品生产和销售,进而彻底解决企业或农民为了多拿到补贴指标而进行的围标现象。2012年,安徽省将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拟允许农民在本年度资金结算前,根据生产需要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并在资金需求相对较少的丘陵山区尝试购机补贴普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