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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海城市出台四个实施意见,科学规范农机化快速发展
作者:海城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2-01-10 【字体:
 

随着城市都市化、工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业的发展愈加高度依赖机械化。但是,目前海城市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农机经销企业、农机工业发展等多个领域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不够规范的问题,为此,海城市农机局近期同时出台四个实施意见,对其加以科学规范与引导,从而促使农机企业在良性的轨道上快速发展。

一是《海城市关于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规范管理的意见》。近几年来尤其是从去年以来,海城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发展迅猛,已经从2010年的30个发展到如今的44个,虽然发展的速度较快,但还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为了使合作社沿着科学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运行,元旦前夕出台了本《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将使海城市的合作社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二是《关于对海城市农机生产企业扶持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海城的农机企业这几年得到快速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已达到9个,为了使其健康发展,海城市在《意见》里重点对农机企业实行八个扶持监管:一是扶持农机生产企业,促进海城经济发展;二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调整产品结构;三是支持农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四是鼓励支持农机企业合资合作,促进农机生产企业引进联合;五是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六是重点扶持海城特色产业机械的研制生产;七是实行农机产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购买农机提供信贷支持;八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关于对海城市农机经销企业扶持和监管的实施意见》。近几年来,由于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热情空前高涨,经销农机的企业也得到迅猛发展,为了让老百姓买到货真价实的放心产品,出台了该《意见》进行扶持与监管,从而加大对农机经销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农机经销企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关于海城市西部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在西部率先实现机械化的战略部署,海城市农机局在《意见》中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此项工程早日实现:(一)加强农机补贴扶持政策,推进西部农业机械化发展;(二)农机农艺相融合,带动西部农业机械化发展;(三)农机合作社联合、推动西部农业机械化发展;(四)新机具的推广应用,促进西部农业机械化发展;(五)农机手安全操作培训,护航西部农业机械化发展。

提交人: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机发展装备部 高晨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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