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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出台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05 【字体: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近日,重庆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2012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2011年,重庆市级财政已安排作业补贴专项资金,在梁平、大足、江津等10个水稻主产区县,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试点,试点控制任务20万亩,每亩补助30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开展机械化育插秧协议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实行财政补贴。目前,各地正抓紧细化完善各自工作方案;在随后的全市农机工作会上,市农委还将进一步落实细化相关工作。

    试点工作主要从以下五方面着手:一是扶持“终端”,以用促销。以机插秧作业面积做补贴依据,有利于改变“重机具推广,轻实际使用”现象,以农机生产作业示范,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二是补贴主体,简化操作。作业补贴对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机械化服务主体,既降低了审核、兑付难度,又促进了服务组织发展。三是标准作业,注重质量。要求各试点县机插秧作业均参照市里的《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规程》,完善制订当地作业标准,以切实保障作业质量。四是规范程序,考核逗硬。“作业补贴”示范面积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建立补贴逐级审核、公示、档案管理、服务组织“黑名单”等系列配套制度。五是监督市场,农民受益。试点区内,均按年度分县制订机插秧服务收费“最高指导价”,使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补贴的同时,不得随意抬高服务收费标准,确保农民受益不打折。

    在重庆实施机插秧作业补贴政策,对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机械化育插秧是水稻生产的“瓶颈”,通过作业补贴政策,既有利寻求突破,也有利于为水稻全程机械化,乃至粮油、畜牧、水产等各产业机械化,拓展持续发展新路子。另一方面,推进作业补贴试点,旨在解决今后“谁来种田”、“怎么种好田”等难题,也有利于打破当前农机面临的诸多困境,为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创新机制与模式搭建新平台。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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