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保护性耕作推广工作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有11个盟市64个旗县承担了自治区项目,47个旗县实施农业部示范项目,14个旗县实施了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到2011年,全区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548万亩,比上年再增143万亩,继续保持保护性耕作面积全国首位。通过十多年探索,内蒙古保护性耕作技术由过去小面积试验示范走向大面积推广;由项目投入引导,走向农牧民自觉接受并能动应用;由个体农机户零散作业,深化为农机服务组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作业。建立了成熟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技术模式呈现多样性,机具投入大幅增加,技术水平、作业质量和经济生态效益明显提升,整体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内蒙古确立了以作物根茬保留、少耕免耕、破茬播种、隔年深松以及牧草免耕补播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并形成了具有区域特点的技术工艺。还形成了适应于技术模式应用的机具配套体系。其次,保护性耕作技术与传统耕作相比较,提高农田土壤含水率9.3%-25%,增加有机质含量0.3-0.94克/公斤,减少农田大风扬尘30-60%,亩均节约作业成本8-30元,农作物增产2-15%。最后,目前保护性耕作技术覆盖的64个旗县直接应用这一技术的农牧民达到5万多人。适宜这一技术应用地区的盟市、旗县政府把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列入政府的农牧业和农机化工作重要内容,加以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开展,把部门工作变成了政府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局长王建江
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保护性耕作技术长期顺利实施,内蒙古各相关盟市、旗县均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农机、农牧业、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部门。行政上统一管理,技术上分工协作,做到任务到人,服务到位,技术到户,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进度和技术内容。领导小组负责搞好资金筹措,保证项目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足额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单位组织项目实施,落实资金管理,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档案管理,开展项目测试,收集、分析、整理文字及影像资料,编制项目操作规程、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农机系统内部分工协作,农机管理、推广、鉴定、科研单位共同参与实施,并按业务职能承担相应任务。工作中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农机部门的作用,因地制宜抓好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吸收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参与实施,攻克技术和机具难关。
政策和资金有保障
2005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业保护性耕作制度的意见》,把保护性耕作推广作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措施来抓,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用于自治区试验示范项目实施。
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倾斜,优先补贴保护性耕作机具,优先补贴保护性耕作示范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700万元补贴资金进行叠加补贴,补贴比例达到40-50%,吸引更多的农牧民特别是服务组织购买和使用保护性耕作机具。各级政府普遍重视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不断增加配套资金投入,2011年盟市、旗县财政用于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的投入达到1600万元。
发挥项目和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内蒙古64个部省级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旗县统一制订了规范的技术标准、装备标准、工艺流程、实施路线和管理制度,并得到严格落实。项目实行梯级管理,即对有积极性的单位先“自费上车”进行保护性耕作技术试验,然后择优列入自治区试验项目序列,再优中选优升级为农业部示范项目、工程项目。每轮项目升级提炼,均产生一批创新型典型经验做法,逐级总结推广,指导全区面上工作。如赤峰市喀喇沁旗采取措施,落实“五到位一结合”,“五到位”即乡村组干部认识到位、作业补贴到位、管护到位、群众互相监督到位、技术人员到位,“一结合”即农机农艺有效结合;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通辽市科尔沁区均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联动农机大户,积极参与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机具作业,建立作业信息发布平台,解决一家一户小地块与标准化、规模化实施保护性耕作的难题。
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变农机部门主导为确立农牧民的主体地位,增强农牧民的能动性,积极承担项目建设和示范任务。仅2011年,全区举办保护性耕作集中培训班1342期,现场演示664场,培训农牧民20.5万人次,培育了骨干力量。在此基础上,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内每个行政村选择2个左右示范户作为典型,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二是对保护性耕作农机示范户和种植大户采用合同管理方式,与所在旗县农机管理部门签订农机作业合同和种植合同,搞好农机与农艺结合。合同明确职责分工和权益归属,保障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监测管理;同时,组织科技人员跟机跟班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并配备农牧业科技人员,进行农牧业等项技术指导。三是按照农艺措施要求,合理选用作业机械,并根据农牧业技术更新进步情况,创新农机技术;以农机技术进步引导农牧业技术革新,通过农机农艺结合,实现农机农艺融合,相互促进,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探索规模化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之路
农村牧区耕地草场流转和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不断推进,给规模化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提供了空间。内蒙古抓住机遇,一是把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与培育农机大户、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利用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跨区作业的能力,把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加入到社会化服务中,实现大面积推广。这种做法在赤峰市得到普遍采用,当地利用购机补贴等政策引导,给农机专业合作社合理配备保护性耕作机具装备,下达保护性耕作任务,实现了保护性耕作大面积推广。二是发挥农垦系统、家庭农牧场土地集中连片、装备先进、作业成规模、经营者接受先进技术快的优势,组建保护性耕作专业作业队伍,建立保护性耕作示范园区,大规模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目前全区农垦系统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达到500万亩以上,占到全区的30%以上,成为这一技术应用的主力。三是抓住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契机,结合玉米、水稻机收跨区作业的大规模兴起,及时规模化推广玉米秸秆粉碎还田、留茬免耕技术,开展水稻冬季留茬。目前,全区依靠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全程机械化作业,实现保护性耕作技术规模化应用的面积占到约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