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成为主要的责任人,不仅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更是承载着广大农民的殷切期待。如何把这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落实到农民手中?如何避免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规纪行为?如何把握心无旁骛抓落实如履薄冰尽职责的要求?甘肃省农机、财政部门在2011年的农机补贴工作中,以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年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工作监管方面把握细节
一是省、市、县层层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责任书。明确各级农机部门的责任,要求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到人。
二是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明确了补贴重点。向社会公布了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农机局监督电话及全省农业专家热线,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置于全省人民的监督之下。省局开通了全省农机补贴管理部门、供货企业管理等6个QQ工作群,实行网上即时问题解答,为农机管理部门和企业提供便捷快速的优质服务。
三是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分别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成立了以省农牧厅党组成员、省纪检委驻厅纪检组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厅监察室、农机局领导为组成人员。这是我省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以来的第一次。
四是与省财政联合开展了全面督查活动。省农牧厅纪检组长参与,省财政抽调省、市、县三级人员参与其中,省、市农牧、农机、农垦人员组成7个小组,交叉进行调查。共入户662户,现场填写调查问卷近700份,召开座谈会80次。针对各地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更改要求,把全省各级农机部门的思想统一到严格落实政策、为农服务上来。
五是适时印发严格工作纪律做好补贴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切实加强补贴工作监管等通知,针对全省农机补贴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反复强调工作纪律,做到警钟长鸣。
六是制定了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七是开展农机补贴产品市场价格调查,并对分类分档 进行调研,以期真正做到科学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
八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等咨询投诉的处理。省农机局在“甘肃农机化信息网”上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将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规定、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补贴目录、生产经销企业名录等全部内容置于其中,并开通全站搜索;在网页上设立明显的“局长信箱”和“农机投诉信箱”。对于省农牧厅批转的厅长信箱、监察室收到的群众来信,能够即时答复的当即处理,需要调查核实的随即派出专门调查组,实地了解后回复处理结果。平时加强群众电话咨询,耐心细致解答疑问,对涉及举报的进行记录处理。2011年,全省共调查处理群众、企业及网络信访26件。
九是加强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宣传。以甘肃农机化信息网为宣传主阵地,及时发布全省各地农机补贴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积极加强与国家及地方新闻媒体的联络,先后通过“农民日报”、“中国农机化导报”、“中国工业报”、“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报”、“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农机推广网”等发布全省及各地农机补贴政策落实的新闻,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为农机部门落实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资金监管方面把握协调
一是做好各年度补贴机具及资金需求摸底调查。把各地的实际与农民诉求结合起来,为地方自选品目增补及取舍做好准备,也对各地资金需求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省级财政增加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及对这项工作的支持。该省财政安排的农机补贴专项资金较上年翻了一番,达到2000万元。继续对全省重点农作物所需机具予以累加补贴,并明确了部分县区作为玉米机收试点,使玉米联合收割机的补贴数量由上年的106台增加到193台,再创历史新高;省财政还保留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经费50万元,为省级管理平台的升级提供了坚实保障;省财政厅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与农机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度,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三是省财政厅制定了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方案。要求县市区财政的核查面不得低于补贴资金总额的50%,市州财政的核查面不得低于补贴资金总额的40%。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部门内部审核稽查和风险防控,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始终。这是该省财政第一次专题对农机补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的职责。
四是全省所有实施县区补贴资金的使用由省局统一监管,防止资金超出和违规使用。除对补贴额小于2000元的机具实行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外,其余均由省局专人进行审核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
五是农机补贴资金结算实行县区实地查看与省农机局电话抽查双核实。对于电话抽查中补贴对象或机具信息有误的,向机具所在县农机部门发出“甘肃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核查通知书”,要求15日内上报核实结果,督促县区加强机具核实,防止弄虚作假。
六是暂停补贴比例偏高的部分机具。通过各种督查,对部分补贴机具实际销售价格低,而补贴额偏高的机具先后给予暂停办理补贴手续的处理,并要求生产企业重新报价。此类机具主要是杀虫灯、喷雾器、果树修剪机等。把节余资金用于当地政府重点扶持、农民需求大的特色产业机具补贴,也为县区农机部门解决了补贴资金不足的一些矛盾。
三、企业监管方面把握沟通
一是严格执行经销商由生产企业确定,省农机部门统一公布的规定。省农机局局要求由生产企业上报所确定经销商的简单资质材料备案,明确经销商违规生产企业需负连带责任,直至取消补贴资格。
二是严肃产品分类分档及补贴额确定。针对补贴产品种类范围大幅度增加的实际,省农机局对不好划分档次的微耕机、脱粒机、粉碎机、卷帘机、水泵等,随机特邀前来报送确认材料的企业人员参加座谈会,共同商定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确定,充分尊重企业、尊重市场,力求做到不偏不倚。
三是要求各个补贴产品供货企业建立补贴产品台帐,健全补贴工作档案。防止企业将补贴产品与零售市场混淆,不利于监督检查和验收。
四是保持与企业的信息沟通。通过农机补贴监督电话和QQ工作群,随时掌握企业在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动态和困难,及时提供政策指导,帮助解决使用机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问题,辅助企业之间的联系,促成农机产品网络市场的有效发挥。
五是对企业上报的补贴资金结算报告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后交由县区农机部门督促经销商按时核实整改,力争把信息失真的问题查清楚改过来,同时为经销商规范供货敲响警钟。
六是与违规企业共同协商解决实际问题。本着妥善解决问题为企业负责的原则,省农机局先后与10家生产经销企业约谈,通报企业存在的问题,对违规部分予以严肃批评。认真听取企业申诉,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出相关处理意见。企业对此予以认可,未出现严重抵触等过激行为。
(信息来源:
甘肃省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