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绥中县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
为做好农机具的维修、保养和安全入库,确保明年春耕备耕生产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农机化安全生产,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机检修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71)号)精神,现就我省今冬明春农业机械检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检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农机具检修是实现农机具保持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农机具工作效率、安全运行、作业质量的关键环节。做好农机具检修工作对春耕备耕工作的顺利完成意义重大。各级农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具检修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广泛动员,狠抓落实,保证农机具检修工作全面完成。
二、制定检修计划,做好服务督导
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摸清辖区内主要农机具的数量、型号、技术状态、分布情况,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检修计划和进度安排,统筹考虑维修配件供应、技术服务等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机维修网点的功能和优势,督导他们保证常用维修零部件的合理储备,要特别注重落实好重点机型和高性能复杂机具的易损零配件供应。联系督导经销商、生产企业和三包服务中心,做好供应工作和三包维修工作。帮助农机手做好农机具易损件备件的储备工作。同时组织流动技术服务队,巡回村镇对农户进行检修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有效保证农机具检修的质量和进度。
三、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检修知识传授
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媒体、发放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利用冬闲时期,加大对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班、知识讲座,向农机手印发技术资料等活动,传授农机具日常维护保养知识,提高维护保养操作技能,增强他们做好机具检修保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强化维修监管,确保检修质量
各地要结合冬季农机检修工作,对农机维修网点进行一次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对维修技术合格证有效期届满的督促要及时审验更换,确保其维修人员、维修设备、场地和配件质量及管理规范等符合有关规定。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零配件供应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农机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切实保障农机检修质量。
五、做好指导监督和情况总结汇报
各地要认真部署开展农机检修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和监督。请各地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在2012年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上报。(以上材料均要求电子版和纸质文档各一份)
联 系 人:秦永辉
联系电话:024-86518589
电子邮箱:lnsqczjz@163.com
附件:农机检修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