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成果,按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鞍农机发〔2011〕62号)文件要求,市农机质监站决定从2011年12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活动以农机维修网点为重点,主要开展五方面的工作:一是销售的农机零配件是否存在“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及无生产厂家;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核查进货和销售台账及维修台账,保障所销售农机零配件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发生安全事故时,可以追根溯源;二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办理情况;三是维修技术人员职业等级技能证书办理情况;四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修理者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义务;五是维修网点在做好维修保养工作的同时,是否保证维修质量和维修速度。
通过此次农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机械产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农机质量安全监控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和维修网点安全守法意识;改善农机质量安全生产环境,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