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1-2012年辽宁省卷帘机作业质量重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管)字[2011]16号)文件精神,鞍山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决定开展全市在用补贴卷帘机作业质量重点检查工作。
按照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文件要求,鞍山市农机质监站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并制定了详细检查方案。工作中要求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检查内容:对鞍山市100台对在用补贴卷帘机的可靠性、适用性、主要作业性能和使用安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二是明确检查方式:采用实地走访和电话调查的方式;三是明确职责:检查结果要做到全面、准确反映被检产品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情况,加大补贴卷帘机安全操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使用知识;四是明确分工;市质监站成立检查工作组,区域检查任务分片落实到责任人,同时给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分解检查任务指标。
通过此次检查,力争达到鞍山市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有效进行,为创建“平安农机”和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