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至4日,江苏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联合督查第二组,对宿迁、淮安、南通3市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认真听取当地市县农机、财政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材料,实地查看秋季秸秆还田作业田块,并与当地农机合作社、农机手进行了座谈。
针对今年秋收较往年推迟15天的情况,各地农机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强化技术培训,严格资金使用,落实作业机具,签订作业合同,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正有序进行,取得明显成效,截至日前已完成目标任务宿迁市达60%、淮安市达40%、南通市达20%。泗阳县已完成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泗阳县政府成立由20个县直部门组成督查组,与乡镇进行挂钩督查,明确要求收割机留茬高度在10厘米以下,对不能满足作业条件的机械严禁作业。凡留茬高度高于10厘米的,将对农机手按10元/亩给予经济处罚。淮安市成立8个督导指导组,秋收期间继续常驻县区进行督查指导,重点把好收割低留茬和秸秆切碎两个重要环节的跟踪督查。南通市通州区对百亩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连片示范方,经区考核验收,区财政每亩补贴20元,夏秋两季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200亩以上,每季补贴3000元,单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达到60亩以上,每台作业补贴600元,区财政还安排50万元奖补资金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突出镇进行以奖代补。
针对督查情况,督查组提出四条工作建议:一是各地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和省批复的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不断完善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路线,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加强作业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重点抓好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确保作业效果。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率和效益,并认真做好2010年项目绩效自评价。四是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省局上报工作进度,认真做好全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县级自查和市级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