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3号)精神,10月26日,济宁市政府以济政字[2011]125号文下发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全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机化和农机工业的发展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意见》提出全市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实施农机化各项法规政策,紧紧围绕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和振兴农机装备制造业,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施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为抓手,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协调发展,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产业化水平,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农机制造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实现农机化发展由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和创新驱动型转变。
《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全市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即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200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和拖拉机配套机具保有量分别达到4.5万台、2.6万台、20万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其中玉米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90%,水稻种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均达到70%,花生、薯类、大蒜、棉花等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高效设施农业、林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均得到较快发展。农机装备制造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初具规模的农机流通产业园区。
《意见》立足济宁实际,确立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十大任务。继续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速发展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机械化;协调推进畜牧、水产、林果等农村各业机械化;切实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实施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优化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提升农机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建立现代农机流通体系。
《意见》提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大政府投入,二是落实完善金融税费优惠政策,三是加大农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四加强对农机工业的政策支持,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济宁市农机局 规划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