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1年农业机械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及省、市农委要求,本着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苏家屯区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的机械化发展。
在操作过程中,按省农委要求,成立了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与沈阳市农委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与本级财政密切配合,强化财政对农机补贴政策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要由区农机部门与区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由农机部门交给农进行购机。用补贴指标确认书代替补贴协议存档备查,用补贴申请表作为农民购机和供货企业进行补贴结算的必备凭证。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可采取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要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农业部的“八个不得”要求,将相关制度及补贴程序上墙公示,方便农民办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自愿选购,阳光操作。
截止到目前,苏家屯区已操作完成农机补贴资金815.1万元,其中国补资金750.27万元,市累加补贴资金64.83万元,购置农机具1071台套,受益农户达48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