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山东省农机局在济南市召开有关市农机局科教科长会议,对农机驾驶培训许可业务知识进行学习培训,对农机驾驶培训学校现场查验工作进行了部署。
《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培训机构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有效期6年。为做好农机驾驶培训许可管理工作,省农机局于今年5月对首批培训许可证到期的25所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了许可查验,并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目前,又有90所培训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满。为此,省农机局分别从枣庄、临沂等市农机局抽调人员,组成4个专家组,对申请继续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集中进行现场查验工作。
为使各查验工作组掌握标准统一,查验内容齐全,省农机局专门印制了许可材料目录、专家现场查验表、培训机构主要教学设备一览表、教练车信息登记表、教学及相关人员一览表、教学负责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等表格材料。会上专门对查验组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了农机驾驶培训管理文件,规定了培训许可现场查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查验内容及相关表格的登记填写、相关资料的收集等事项。会议还就查验工作中将会遇到的业务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