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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民市制定监管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
作者:沈阳市农委农机办    发布时间:2011-10-28 【字体:
 

2011年新民市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国补资金为1350万元,市补资金170万元。新民市农村经济局将指标下拨到乡镇街,再补给种田农民。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户购买农机具积极热情,新增农机总动力6100千瓦,农机监理所办理牌照117台,农机校培训学员256人。

为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民市农村经济局制定了四项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新民市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市纪委、农村经济局和财政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加强政策宣传,搞好购机摸底工作。

3、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依照《新民市农机补贴实施方案》,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三个严禁”规定,认真做好农业部和财政部“五制”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八个不得”。

4、规范档案管理。新民市农机管理部门及时对补贴机具进行核对、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实行一机一档,按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和上报。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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