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有关人员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异议,请于10月26日开始在工作时间进行咨询或投诉。投诉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投诉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负责受理企业咨询和投诉,咨询和投诉联系方式: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刘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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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辽宁省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配套农机具选型推荐目录》公示稿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二O 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