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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作者:鞍山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     发布时间:2011-10-24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质监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机质监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和投诉行为,依据行业法律法规近期鞍山市农机质监站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提高学习意识。学习伊始领导做了动员讲话,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培训,端正学习目的,认真学习揣摩,充分认识法律法规学习的重要性,增强自身业务素质。同时质监站领导亲自带头做好表率,为全站干部做好榜样。

二是统筹安排,制定学习计划。结合整体工作安排,要求每周四下午为法律学习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3小时,全站职工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文化素质。

三是精选业务相关法律,制定学习内容。根据农机质监站工作性质,领导班子选取了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规则》、《农机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

通过学习,提高了质监站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农机质监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要求和需要,为树立鞍山市农机的良好执法形象、促进鞍山市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提交人: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机发展装备部 高晨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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