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精神,着力加强农机管理系统和农机化工作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机依法行政、监管和服务能力,保障全省农村各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日前,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编办决定将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更名恢复为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部门中农业机械监理执法机构的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监管农业机械的能力和水平,山东省公务员局决定将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直属的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由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