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城市获得国家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600万元。为确保本次补贴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真正起到促进辖区内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发展的速度,海城市农机局为此专门召开业务科室和相关人员办公会,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管措施。
一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政策和国家补贴资金的作用,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二要进一步规范补贴程序,落实补贴政策重要环节,防止倒买倒卖、厂家空对空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现象的发生;三要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强化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受益公示等环节,加强管理、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四要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到“八个不得”;五要加强监督管理,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管理领导小组”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负责对辖区内的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制度的落实与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六要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管办法》、《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办法》,实现监督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操作程序化;七要实行问责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谁出错谁负责,出现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