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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召开新社会组织学习动员大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1-26 【字体:
         11月19日下午,农业部召开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农业部业务主管的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梁田庚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梁田庚指出,部党组对我部业务主管的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农业部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我们一定要立足全局,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新社会组织党员职工思想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增强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农业部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陶永平同志主持了会议。

  梁田庚强调,在新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发挥新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提高农业产业素质的现实需要。我部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新社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我部新社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切实推进我部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梁田庚指出,根据中央指导意见和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实际,明确我部业务主管的新社会组织中,除住所在京外的4个社团外,其余未以本社团为单位独立开展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均应参加本次学习实践活动。新社会组织中,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主要是:本社团工作人员中的全体党员,重点是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员行政负责人。党员个人已参加过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但所在新社会组织尚未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仍应参加本次学习实践活动,活动的重点可主要放在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两个阶段。要及时向社团领导班子汇报学习实践活动的计划安排和进展情况,并听取领导班子的意见。同时,要注意邀请党外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已参加过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要结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整改落实情况和查找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各农业新社会组织要按照经部领导审定的《农业部业务主管的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牢牢把握注重取得实效、注重简便易行、注重分类指导、注重统筹协调这四项主要原则,认真落实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好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党的建设有新突破,自身建设有新加强,功能作用有新发挥。

  梁田庚要求,各新社会组织要紧紧围绕“健全组织、规范管理、服务‘三农’”的主题,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加强农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作用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深入查找党组织建设和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内部治理、民主管理、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从新社会组织会员和服务对象的迫切要求出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多办好事、实事,使社团工作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会员、服务对象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际效果和变化,着力在加强党的建设、强化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梁田庚要求,部相关司局、各挂靠单位和各农业新社会组织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农业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各农业新社会组织要确定1名党员负责人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并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岗位提出明确要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农业新社会组织负责同志要着眼事业发展大局,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研走访,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行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其次,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业务归口司局和挂靠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指派相关同志参与部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督促、指导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发现、总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好做法,积极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三,要突出农业特色,营造良好氛围。各农业社团党组织既要找准本社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又要结合本社团的特点和实际,针对当前开展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实践活动。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新社会组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展现出来的新面貌新风采。第四,要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任务,协调推进社团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各新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灵活安排活动时间,科学设计活动步骤,学习内容、学习形式、活动载体要有吸引力,好操作、易落实。要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好当前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成为推动社团各项工作的强劲动力,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果来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农业部业务主管的各新社会组织负责同志、各新社会组织归口司局分管社团工作的负责同志、各新社会组织挂靠单位负责同志,以及部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共110多人参加了会议。(信息来源:农业部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admin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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