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农委辽农机〔2011〕131号“关于印发《2011年辽宁省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锦州市农机研究所于日前着手部署全市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
锦州市农机质监站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及时有效实施,保障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保护补贴农机具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组织和实施
在省农委和省站的统一领导下,锦州市农机质监站将按照要求,积极协助、配合开展质量保障督导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明确工作内容
此次质量保障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机生产企业质量保障督导和农机经销企业质量保障督导。
四、明确工作方法
届时,锦州市农机质监站将采取现场抽查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召开座谈会、走访及电话询问,以及对农机用户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明确工作范围
此次质量保障督导工作对象为进入2011年辽宁省补贴目录的省内生产企业和产品销售经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