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自2006年颁布实施以来,鞍山及各县(市、区)农机局采取多种形式与措施,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规定》,使农机维修行业管理与服务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一是积极宣传《规定》,营造依法维修农机的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关注、依法管理、依法从事农机维修行业的社会氛围,组织召开了由网点业主和农机户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同时,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增强从业人员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二是依法监管农机维修网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每年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重点对农配件是否假冒伪劣,维修质量不达标,是否具备《农机维修经营许可证》或《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达到要求标准的勒令限期整改或取缔。每年还对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做到持证上岗。成立了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及时解决农民群众投诉的各种问题;三是强化管理与服务,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档次,依法将农机维修网点纳入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农业机械修理网点、修理工审定和准入制度,对现有的修理网点和修理工进行了严格审定,实现了网络管理,农户和营机户在网上就可以直接查询各修理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