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凌海市农机局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积极鼓励农机户采取机具入股、技术入股、资产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46个,居锦州市各县(市)区之首。合作社采取社员“自愿结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管理模式,充分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四满意”。
一是农民群众满意。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解决农民用机难问题,农民享受了先进的大型农业机械的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享受了合理的作业价格,抢时增效,降低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是组织会员满意。农机局对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扶持措施,对会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指导,会员可以优先享受相关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了机具的利用率,拓展了作业范围,增加了会员的收入,同时也提升了技术水平。
三是厂经销商满意。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改革,补贴资金和补贴机具数量逐年增加。然而繁重复杂的“三包”服务,厂商、经销商往往力不从心,难以招架,于是他们就在农机合作社设立了区域“三包”服务站。农机合作社为厂商、经销商和机手搭建了技术交流平台,使机手能够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机具,机械故障得到及时排除,降低了经营成本,深受厂商、经销商的欢迎。
四是政府机关满意。农机合作社是农机部门的得力助手,在广大农民迫切需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形势下,单靠农机部门的推动力是远远不够的。同时,农机合作社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展农机化的重要组织和实现形式,可有效协助农机部门,宣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农机化的各项法规、政策,还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农机部门,帮助农机部门解决“想办办不好、想办办不了”的事情,成为联系政府和农民的桥梁和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