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粮食局、农机局,有关市服务业委、林业局,绥中县农发局、粮食局、农机局、果蚕局: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做好第9号强台风“梅花”的防御应对工作,由省农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委成立11个工作组分赴14个市开展工作。主要是对各市防御强台风工作预案、应对强台风过程中的避险措施及台风过后的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督导。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沈阳市。组长由刘长江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刘福贵副巡视员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信息中心。
大连市。组长由刘凤海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陈国华总农艺师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农产品加工局、综合处。
鞍山市。组长由纪检组长高伟担任,副组长由李永欣总工程师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农经处、政法处。
丹东市。组长由钱程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宿丙军副巡视员担任,成员单位包括粮食行业发展处、粮食储备处。
盘锦市。组长由张景山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曲平副巡视员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农机管理处、农机推广站。
营口市。组长由王长宏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吕子湖副巡视员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外事处、科教处。
辽阳市。组长由陈健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杜建一副巡视员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果蚕站、植保站。
锦州市。组长由于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刘少鲁总经济师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场信息处、农业博物馆。
葫芦岛市。组长由刘长江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发展计划处、财务处。
抚顺、本溪、铁岭市。组长由李杋副巡视员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农机监理站、农机质量监督站。
阜新、朝阳市。组长由张勇副巡视员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农产品质监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七日
抄报:政高省长,化明副省长,焕秋副秘书长
抄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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