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在河北省武邑县产生了良好的政策效应,不仅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调整、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而且提升了农产品的质量、产能、售后服务水平,推进了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一、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9年,武邑县新增大中型拖拉机比08年增加74台,新增玉米联合收割机44台、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机20台、节水精播机50台,农机总动力达到45万千瓦。2004年,该县大中小型拖拉机比例为1:2.3:80、大型农机具配套比例为1:1.8,在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大型拖拉机和多功能复式作业机械迅猛增长,大中小拖拉机比例为1:1.3:30,大型农机具配套比提高到1:2.4,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县机耕、机播水平达到100%、机收水平达到61%,全县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3%。
二、资金带动作用强,充分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据该县调查,2004年全县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投入为56万元,2005年农民购机投入为123万元、2006年农民购机投入160万元、2007年农民购机投入为630万元、2008年农民购机投入为750万元、2009年农民购机投入为112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不仅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更多的是帮助农民解决了致富的工具,补出了造血功能,增加了创业增收能力,每台大型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为农机产业平均创纯利25000元。
三、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步,促进了农民节本增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的普及明显加快,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农民节本增收。农作物生长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小麦玉米的亩产量由2008年的422.5、425公斤增加到2009年的425、516.7公斤,农民年纯收入人均增加384元,激发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安全。
四、带动了农机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在农机补贴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农机服务进一步向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特别是农机大户发展迅速,已成为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的主体,成为新农民的代表和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拥有农机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发展到25户,农机服务领域由农田作业单一环节机械化向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转变,由生产中机械化向产前和产后机械化延伸,由农业生产机械化向农牧生产机械化并重转变。农机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带动了农机网点的发展,全县的大型农机具修配门市部由2004年的5个增加到2009年的40个,各类农机操作人员、从业人员由2004年的20000人增加到2009年的54000人。
五、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民增收。随着大型农机具数量上的增加,农机作业效益也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农民的田间作业时间及用工率明显减少,农民田间作业时间由原来的50-70天,缩短为现在的30天左右,田间用工量由原来的52日/亩,缩短到现在的20日/亩。农机作业代替了繁重的体力劳动,劳动力得到极大地解放,农民由从事田间生产向多种经济产业转移,大大促进了农民增收与农村经济发展。自2004年到2009年,由于大型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大型农机具显著增加,按每台大型拖拉机综合作业能力500亩/年计算,每台可解放农村劳动力20-25人,由于补贴农机具的带动,共解放劳动力15000人。农村劳动力的解放,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方面约有10%的劳动力就地就业,成为大型农机户的有力帮手。另一方面,约有70%的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4年的2698元增加到2009年的33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