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纪委《关于认真开好以“违规收送钱财”为主题的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中共营口市委转发《中共辽宁省委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及营口市纪委转发《中共辽宁省纪委、辽宁省监察厅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纠自查,我局党委成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思想觉悟,真正把贯彻落实辽宁省委下发的《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规定》落到实处。
一、认真学习《规定》,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态度。根据局党委对召开好这次局领导班子以“违规收送钱财”为主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对两个文件精神进行系统深刻学习,并结合我局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深刻领会两个规定的具体要求,认真地学习了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同时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三局机关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要求等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思想觉悟,端正了态度,为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思想准备。
二、对照《规定》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搞好自查自纠。按照要求对照《规定》中专项整治的内容,逐条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在具体的工作中和生活中,一是没有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目收受管理对象、主管单位和个人的钱财;二是没有接受请托人的钱财,也没有参与任何形式《合作》投资盈利获取不正当利益和变相收受钱财的行为;三是没有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生日祝寿、乔迁新居、生病住院等各种名目收取有关单位和非亲属的钱财的行为;四是没有为个人谋求升迁、以密切个人感情或其他目的等向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赠送钱财的行为。
三、学习贯彻落实好《规定》,制定措施,做到廉洁自律。通过对照《规定》进行自纠自查,虽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收送钱财的问题,但是还要求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行动要更加自觉,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廉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犯错误,制定有效的措施,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是经常自觉地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抓好自身的廉政建设;二是要自觉地遵守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预防腐败;三是认清新形势和新的工作环境中容易发生的新问题,提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四是在具体的工作中和生活中,注意加强品德和党性修养,树立远大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五是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人民的好干部。
总之,要通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思想觉悟,深刻地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收送钱财的危害性,自觉地抵制这种违规的行为,要自觉的接受同志们的监督,以身作则,真正的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