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省新型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到6.5万多台,完成机插秧面积1380万亩,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47.5%,其中机插率为41.8%,全省共有常州、无锡、苏州3个地级市,19个县(市、区),325个乡镇,4300多个村基本实现了水稻种植机械化。按照苏南地区2012年、苏中地区2013年、苏北地区2016年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时序进度,全省各地行动积极,推进力度明显加大,整体推进步伐明显加快,初步形成了提速进位、你追我赶的发展局面。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江苏新增插秧机14578台,其中高速机3052台。在此背景下,江苏修订出台了《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市、县(市、区)考核办法(试行)》,并将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作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前提条件。修订后的考核办法主要体现了“广、实、高”。
“广”指的是考核范围更广,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将水稻种植面积5万亩-10万亩的县(市、区)纳入了考核范围,提高了水稻种植面积较小的县(市、区)发展水稻机插秧的积极性。
“实”指的是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江苏要求被考核市、县政府出具考核年度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证明。考核年度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水稻统计上报面积-因农业结构调整及其它利用等减少的水稻面积。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的提出,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机插秧水平,更合理地配置农机具。
“高”指的是考核标准提高。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全面提高了考核标准。一是在机种水平单项考核中要求被考核市、县水稻机种水平达到80%以上,机插率70%以上为单项合格;水稻机插率75%以上,机种水平85%以上为单项优秀。二是在对整体推进的考核项目中,要求辖区内80%以上的水稻主产县或镇以机插秧为主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为单项优秀。三是在机具发展的单项考核中,提出高速插秧机数量稳步增加的要求,高速机占比30%以上为单项考核优秀。四是在技术培训单项考核中要求按新增机具计算,平均每台机培训大于2人为单项优秀。五是在宣传发动单项考核中要求每年开展媒体宣传、召开现场会大于3次为单项优秀。六是在政策扶持单项考核中要求党委政府近三年每年都有相关文件或专题会议为单项优秀。七是在指导服务单项考核中要求市有一级以上维修点为单项优秀,县有二级以上维修点为单项优秀。八是在社会化服务单项考核中要求合作社和服务组织机插面积占总机插面积50%以上为单项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