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新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坚持以购机自主,阳光操作为原则,在省农机处的精心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阜新市农机局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 辽宁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为目标,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权,阳光操作、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农机补贴惠农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几年来,进一步促进了农机由自助型向经营型转变,形成了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启动了农村更宽领域的农机市场,拉动了农村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对加快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步伐,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