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市)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北镇市本着便民高效、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
操作流程如下:
一、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等信息,并由供货单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向所在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农机补贴窗口”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供货核实表、购机者一卡通账号等相关材料。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购机者原则上要在购买机具后30天内(以购机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办理补贴申请。
三、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初审,留存相关材料。及时向市农机补贴办提出机具核实申请。
市农机补贴办对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审核结果进行复审,按照补贴机具核实规范,制定核实工作细则,对辖区内补贴机具进行全面的现场核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对补贴额较高、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安装验收的农机)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补贴对象可会同市财政局、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重点核实。核实无误的机具,由市补贴办负责将购机者姓名、购买机具、购机总额、拟补贴金额及举报电话在村级公示7天,并保存相关档案资料。市农机补贴办按月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在北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专栏上公示。
四、补贴兑付。市补贴办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相关材料和公示结果提交到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将兑付结果通报市农机补贴办。补贴启动实施后,市农机补贴办每季度至少提交一次相关资料,市财政局每季度至少兑付一次资金。
市农机补贴办要及时完成有关信息录入确认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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