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机补贴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减政放权的要求,2014年初全省农机补贴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试点工作在鞍山一个区、锦州全市、铁岭一个县展开,我市8个县(市)区94个涉农乡镇(街道)全面推行。这次改革试点主要是改变原有的补贴工作格局,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由原来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改为乡镇进厅办理,形成了“乡镇接件登记、县级审批核实监管、市级督查抽查”新的工作格局。
我市组织94个乡镇(街道)240名工作人员全部进入乡镇审批大厅办理农民购机申请手续,争取省农机补贴试点工作经费316万元。争取中央补贴资金7941.97万元,拉动农民投资1.5亿元。购置补贴机具4554台(套),受益农户3742户。
为强化补贴试点工作监管力度,确保我市第一年农机补贴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全系统各部门人员参与的5支核查组,对今年全市8个县(市)区通过农机补贴购买的农机具进行了集中核查。
通过“见机、见人、见档案”的核查流程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核查组在为期一周的走村入户全覆盖式核查工作中,对全市27个乡镇113个村屯的492台(套)农机具进行了细致核查,完成了对全市补贴机具总量11%的核查任务。通过核查,补贴对象均符合《辽宁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实际核实信息与补贴系统中一致,购买农机具均用于农业生产。
省农委副主任陈健检查我市补贴试点工作时说,“我有两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锦州农机工作做的这么好;二是没想到锦州试点工作做的这么细、这么成功、农民这么满意”。我市农机补贴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分别在《辽宁日报》、《锦州日报》头版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