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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农机质监站开展春季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肖晓亮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6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为促进锦州市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春季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展开。依据《农机产品质量法》、《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机化促进法》、《农机“三包“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财政补贴的农机具为监管重点,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对销售伪劣和不合格农机及零配件的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市农机质监站成立了以站长王忠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深入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及零配件产品,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为农业生产提供放心的农机产品,确保农机及零配件质量投诉数量下降,为农业生产安全提供保障;督促检查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和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的使用,确保农机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和农机产品的适用性,杜绝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

三是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营业执照,是否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相符,是否一照多点经营;核对农机产品鉴定证书、证章编号、规格、型号与机型是否一致,鉴定证书、证章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私制、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财政补贴的农机具及质量投诉多、质量问题严重的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产品进行检测。

四是明确检查要求。首先,加大农机市场监管力度。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有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解决突出问题,保证农机产品质量,维护农机市场正常秩序。其次,严把市场准入关。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将责任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人,全面清查辖区内农机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依法查处。认真做好主体资格清查、清理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第三,开展护农维权服务。充分发挥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职能作用,受理农民投诉。对政府补贴的农机产品发生的严重质量问题,设立重大质量事件应急预案,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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