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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采取“四抓”措施确保春耕期间安全生产
作者:阜新市农机监理所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阜新市针对春耕时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特点,采取措施,确保全市春耕期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

        一抓宣传工作。通过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给农民讲安全教育课等多种形式,着重抓好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从3月份开始,阜新市农机监理所工作下沉到乡镇集市,深入宣传国务院第563号令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极大地增强了有机户、驾驶员知法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抓源头管理。严格按照“两个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把培训、考试、发证关,对于手续不健全的坚决不予落户办证,坚持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对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坚决不发放合格证,不准其投入使用,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农机安全隐患。

        三抓农机具检验。310日,阜新市农机监理所召开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会上要求各县区全力搞好农机具检验和检修工作。并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农机技术人员深入村屯农户开展农机具的检验、检修工作。重点搞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机具技术状态提升,保证农机技术状态完好率达到85%以上,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为春耕安全生产做好准备。

        四抓专项整治。各县区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在农业机械违法、违章行为频发地段、事故多发区增设执法人员,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继续行驶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与安监、交警等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上路拖拉机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提交人:阜新市农机局 王君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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