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农业部下发通知(农机发[2010]10号),通报第二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建平县获得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殊荣。
为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促进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确保农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9]4号)要求,建平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打造“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进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促进了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繁荣农村经济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姜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