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 盘锦市农机局 >> 辽宁动态 >> 正文
盘锦市全力抓好“三秋”农机生产推进百万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30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盘锦市种植水稻170万亩,年产水稻100余万吨。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农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以突破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瓶颈——插秧、收获机械化为重点,加大宣传、推广、培训、服务力度,通过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全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现了水稻生产机械化快速发展。到2009年末,全市拥有农机总动力67.93万千瓦,水稻耕、插、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近60 %,比2005年增长近19个百分点。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高涨,农业机械化在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上作用显著,水稻生产机械化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一、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用,保证全市水稻稳产

今年春季受持续低温、频繁降雨的影响,水稻育秧期整体推迟10-15天,大力发展冷棚育秧、机械化插秧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异常气候给水稻生产造成的损失,保证了水稻安全生产,充分显示出农业机械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共完成水稻机插秧82.5万亩,水稻插秧机械化水平达51.6%,全面完成了机插秧任务。水稻收割季节已到来,全市计划水稻机收获93万亩。

为提高水稻机收获水平,全市要继续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以国家投入为导向,引导农民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加大投入,增加本地水稻联合收割机数量;另一方面,采取外引水稻收割机跨区作业的办法,利用外地农机资源,发展本地水稻机收获。实践证明,跨区作业有效地解决了“有机无田收,有田无机收”的矛盾,提高了机具利用率,增加了营机户的收入,受到农民和营机户的欢迎。

2010年盘锦市水稻收割期相对较短,加上入秋以来的几次降雨及作业收费高等影响,水稻机收形势不容乐观。为此,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发展水稻机收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机监管,营造良好的农机作业市场。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成立农机跨区作业领导小组,要把水稻跨区机收工作纳入三秋农机工作的中心,强化水稻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要设立服务热线,加强农情调度,在引机和用机上,及时协调和互相支持。农机监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辽宁省农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盘锦市农机跨区作业实施意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跨区机收作业的环境整治,作业期间,对参加作业的收割机牌证件进行检查,防止外地散机流动扰乱机收市场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违背营机户意愿只收费不服务或强行垄断作业地块的现象发生,让外地营机户有安全感,能进得来、挣到钱。

二是倾斜政策扶持,增加本地收割机数量。在落实购机补贴政策上,要将水稻收割机做为优先补贴机型。要坚持联合收获、分段收割共同发展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大力推广应用半喂入联合收获机、全喂入联合收获机、水稻割晒及结捆机,努力增加本地水稻收割机数量;同时,搞好机手培训工作。

三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结合大洼县和盘山县两个省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以市直石山种畜场、大洼县新立、清水和盘山县坝墙子、太平等13个市级以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场乡镇为重点,抓点带面,辐射带动周边乡镇机收获。支持和帮助我市境内盘锦监狱、油田农场、部队农副业生产基地发展机收获。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任务。各级农机部门要通过新闻煤体、现场演示等形势,大力宣传水稻机收获的优势。要组织人员分片包干,深入乡镇、村屯,逐户动员、落实机收任务,进一步拓展机收市场。通过“跨区作业直通车”,在网上及时发布水稻机收获的准确地点、时间、面积和需要机型等信息,大力引进机车作业,以保证外引收割机的数量。

五是搞好中介服务。我市的跨区引机中介队伍由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组成,是引机作业的主体,现已形成三种机收服务形式,即:以市、县农机技术推广站为中介组织引机跨区作业;以乡镇农机站人员和村委会人员为经纪人引机跨区作业;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牵头组织本地收割机作业。要加强培训,提高中介队伍整体素质,积极为外地营机户联系作业地块,为农户联系机车和调剂机车,帮助农户联系水稻收购业主,为营机户提供配件、维修服务,协调解决营机户与农户之间纠纷,保证机收作业市场秩序,保证外引机车的单机作业量和机收作业进度。要积极组织本地营机户外出跨区作业,提高机车利用率,增加收入。

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各级农机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首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消灭安全隐患。

二、抓好“三秋”农机生产中的水田秋翻地工作

在“三秋”农机生产中,机收水稻后将进行水田秋翻地作业,秋翻地可提高水稻品质及产量,由于前三年连续秋季雨水多,上冻早,不利于秋翻作业,水田秋翻地数量少。今年全市计划秋翻水田50万亩,为下年水稻生产提供良好的整地条件。围绕水田秋翻地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提交人: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张微微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省直单位: 质量监管站  推广站  研究所  监理总站  农机扶持中心  设计院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鉴定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05019372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10023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