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市农委保护性耕作项目验收小组到大石桥市进行2016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市级复查验收工作。经大石桥市农机局初步验收,大石桥市共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并验收合格面积为4900亩,按照《辽宁省2016年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中“市级复查验收比例不少于项目县区实施总面积的20%”要求,市级验收小组进行复查验收。
市级验收小组到大石桥市永安镇赖屯村部分实施地块,现场实地查验春季是否实行免耕播种,并测定播种后的秸秆覆盖率,即采用如下方法: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效果监测规程》要求,用50m长的绳子,每隔20cm做一个记号。测定时,沿地块的对角线铺放绳子,数记号下有秸秆的点数,再除以总记号数,即为覆盖率。验收测定时,以每个地块为单位,选择不同方位测定5次,取其平均值作为验收结果。在质量验收合格后,作业面积验收采用GPS定位的方法全部现场实地查验实际作业面积。
通过复查验收,市级验收小组共复验保护性耕作项目面积1146亩,质量全部符合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