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农机部门一贯坚持严格的农机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抓起,严把农机注册登记关,严把技术检验关,凡不在省颁目录范围内的机械一律不予登记上牌,凡技术检验不合格的机具一律不予通过。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
严格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规定,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工作,做到“五不准”。即不准为异地农机和驾驶员办理牌证;不准为无购置税和“交强险”凭证的多功能拖拉机办理牌证;不准为无合格证、无农机推广鉴定证的农机注册登记;不准为无培训记录、考试记录人员办理驾驶证;不准不见车、不见人进行年度技术检验。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强服务,确保享受补贴机具上牌率100%,并建立完整的农业机械台帐。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1、严格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检验做到“见人、见车、见证”“三见面”,实施上线检测,并出具上线检测报告;联合收割机采用人工检验,实施双检验员签名,完善检验信息记载。
2、农机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全部通过省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操作规范。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率、年检率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