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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出台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作者:沈阳市农经委农机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苏家屯区农机部门加大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管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培养优秀的驾驶、操作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一、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执行,对驾驶员培训,驾驶证的核发、审验及换证,都严格按标准、按程序进行。在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工作中,能严格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的规定,规范驾驶人培训工作,所有教学人员都持证上岗,学员驾驶证考试通过率达到了98%以上。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严格按照《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规定,核发驾驶证,安排专人参加了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举办的考试员培训,并获得考试员资格,所有考试员都持证上岗。对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员,严格审核申领条件,并在通过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再进行规定驾驶科目的考试,全部合格后,核发相应的拖拉机驾驶证,并建立完整的台帐。

三、驾驶证的审验及换证。苏家屯区一直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进行驾驶证的审验和换证,对未按培训大纲进行培训、未提交培训记录或培训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对考试记录不完整、考试科目不全、未实施考试员和驾驶人双签名的,一律不予办牌办证。

提交人:沈阳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佟雨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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