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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五项举措助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
作者:阜新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为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阜新市农机局出台四项举措助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

一是全面落实补贴工作责任制。抓好组织领导,既要对具体实施人员进行监督,又要关心、关注、关爱他们。及时了解在落实补贴政策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协调,落实补贴工作经费,创造宽松外部环境,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努力推动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在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分别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确保补贴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责任人。

二是扎实推进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补贴政策,使农机补贴政策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凡是补贴工作中要求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供农民群众参考、选择,供社会监督。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市级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市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机部门网站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三是严格执行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市、县农机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和政策要求,阳光运作,规范操作。在确定补贴对象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操作程序严格执行申请、审查、复核、现场核实、档案管理等步骤,把补贴机具真正落实到需要的农民手中。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财政、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机部门接受同级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切实把上级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制定监管督查方案,采取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不同形式,加强对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如有投诉必须查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涉及违规违纪的,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提交人:阜新市农机局 王君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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