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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多举措规范农机监理业务水平
作者:阜新市农机监理所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日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阜新市监理所以执法培训为契机,着重加强农机执法能力建设,采取了四项措施,切实提高了监理人员农机业务水平。

一是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廉洁自律,不越权执法、不违反程序执法,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将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和时限,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执法的工作纪律和执法人员守则等在公示栏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在办理农机业务时,严格实行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合法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人性化执法,让农机手主动配合农机安全工作,提高工作效果。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对待每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机手都做到认真细致、热情大方、语言文明,杜绝“冷、硬、横”和推诿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信追究制等工作制度。

提交人:阜新市农机局 王君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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