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购机补贴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补贴资金,确保购机补贴工作规范、高效实施。按照《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辽农机【2015】68号)文件精神,营口市农委制定了《营口市2016年享受补贴机具监督核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将在全市进行新购置享受补贴机具的市级监督核查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2016年市级监督核查享受补贴机具比例不低于10%。监督核查内容包括:1.核实购买的机具是否与申报补贴的机具一致,配置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核实购机户是否存在倒、套机现象;2. 监督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是否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要完成机具核实,是否做到“见人、见机、见票”。